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,本办编制了《安顺市史志办信息公开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,需要获得本办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,建议阅读《指南》。本办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,《指南》将及时作出更新、说明。
一、主动公开
(一)公开范围
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见信息公开目录。
(二)公开形式
对于主动公开信息,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公开两种公开形式。具体网址:http://assdfz.bohoog.com/。本办当面受理点:史志办公室;办公时间: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30-18:00,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;联系电话(兼传真):0851---33345272。
本单位还将采用政府文件、报纸、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。
(三)公开时限
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,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,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。
二、依申请公开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,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。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,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,不对信息进行加工、统计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处理。
受理机构
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:安顺市史志办公室;办公地址:安顺市西秀区东关办事处金钟社区市委大院9栋3楼秘书科;办公时间: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30-18:00(冬季作息时间),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;联系电话(兼传真):0851—33345272;电子邮件:asszb33345272;邮政编码:561000。
受理程序
(一)提出申请
申请人向本办申请公开政府信息,应填写《安顺市史志办信息公开申请表》,《安顺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》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。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。为提高处理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、明确,若有可能,请提供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。
(二)申请方式
1.现场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到本办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,并填写《安顺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》,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。
2.书面申请。申请人填写《安顺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》后,可以通过传真、信函方式提出申请,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,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。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,应当持有效身份证,当面提交书面申请。
(三)申请处理
1.本办收到申请后,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,要求申请人补正。
2、对不属于本办掌握的政府信息,本办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。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,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。
3、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办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,本办中止受理申请程序,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。
4、本办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,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,本办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。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,为提高处理效率,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。
5、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,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。
三、监督方式及程序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。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,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。